文件名称 关于改善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第97号)
索引号 xzfgzbmsqxgaj/2023-002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28 17:28
内容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也在急速增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出,不但影响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特别是城区次干道两旁,有些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将盲道完全占压;有些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纷纷驶入机动车道,给民众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外卖送餐员、出租车等随意变道、停车等不遵守交通规则情况也给交通出来带来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但城市道路建设受已有建设限制,机动车问题已经成了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顽疾。

关于改善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第97号)

提案人:王莎

事由: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也在急速增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出,不但影响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特别是城区次干道两旁,有些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将盲道完全占压;有些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纷纷驶入机动车道,给民众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外卖送餐员、出租车等随意变道、停车等不遵守交通规则情况也给交通出来带来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但城市道路建设受已有建设限制,机动车问题已经成了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顽疾。

一、乱停乱放的危害:

1、影响城市形象。乱停乱放行为导致城区秩序混乱、城市品位和形象的下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

2、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3、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道路及人行道等不畅通,且乱停乱放地点多为靠近学校、单位、饭店、小区、集贸市场等人口集中聚集区域,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分析原因如下:

1、规划滞后是主因。城区由于主干道建成年代已久,且受地形限制,造成高峰时段停车难问题,从而衍生乱停乱放、占道问题。

2、主干道附近由于商场较多加之学校学生上下学,早晚出行高峰、节假日民众及外来游客前来就餐、购物,而宾馆酒店及商场停车场配套设施满足不了顾客及游客对车位的需求。

3、公共交通欠发达。在公共交通尚未成为民众出行首选的情况下,市民的交通需求刺激了各种自备车辆的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停车难题,滋长了乱停车占道现象。

4、交通监管部门监管欠缺,部分车主安全意识差、素质较低,广大市民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对策建议:

1、加强规划研究,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针对城市机动车停车难、乱停占道现实问题,相关部门需客观分析我县城区中心干道的交通特点,科学规划相应的道路网络,有力缓解、解决机动车停车难、乱停占道问题。

2、增设停车场,缓解停车压力。充分利用边角空地,整理成小型公共停车场地。提高现有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商场及小区在规划建设时都考虑了较大规模的停车设施,合理收费,避免发生车主不愿将车停在相应车库,出现社会利用率不高问题。

3、推进公交优先。落实“公交优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从而系统解决停车难、乱停占道的问题。

4、提出停车管理建议。我县部分路段尤其是背街小巷车辆占道乱停放情况比较普遍,很多路段虽然路面划出禁停线,但管理工作没跟上,占道乱停依然严重,不但造成交通不畅,也影响政府执法的公信力,建议有关部门秉公执法,切实加强对禁停路面的管理。特别是早晚交通高峰期时,大量占道停车几乎占据整个非机动车道,呈现多部车排列占道停放的现象,道路就如停车场,由于缺乏管理,这些路段占道停车已经成为天天停放的常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建议管理部门真正负起责任,在占道停车堵路黑点设置禁停告示牌,对在禁停线停放的车辆拍照罚款,对占道停放堵塞交通的车辆依法拖车,严加管理。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建立完善交通举报系统。

5、以出租车为重点,开展客运交通秩序整顿。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乘客、争道抢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不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净化客运市场环境。加大主要交通干道、交叉十字路口、购物场所等路段的巡逻管理,提高路面管控能力。及时对道路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对出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