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xz/2023-001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27 16:57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努力打牢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努力打牢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当前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的升级,发生率不断升高。目前已进入春耕生产,来乡踏青、观光人员增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工作队、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密切关注本辖区火险气象变化,科学研判、及时预警、随时掌握组织好辖区防灭火应急力量。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森林防灭火四包责任“三到位”,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针对重点地段、时段,预防措施到位,一定要狠抓预防、抓苗头,除隐患,实实在在打牢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确保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过节

各村委会、驻镇工作队、各驻镇单位要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LED显示屏、召开院落会小组会、到户签订防火责任书或告知书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工作队及护林员逐户签订责任书进行宣传讲解,并在主要路口,人口聚集区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增设森林防火宣传牌,各村在重点时段针对重点地段可自行安排增设火源排查点,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清明前后,要积极倡导群众文明过节、文明祭扫,不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规定、全民关心支持森林防灭火的良好人文氛围。

三、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销号

1.集中在清明前后及春耕生产重点时段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地段实施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早彻底整改到位;要严格加强火源管理工作,禁止群众烧荒、烧灰积肥、烧桔秆、烧垃圾、烧地边和田坎杂草、野外生火煮食、烧火取暖以及烧烤食物等一切行为;对新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管理,拟定具体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不留后患;同时,加强村内“五类”重点人员管理,并落实好“一人四管”责任。

2.各村要及时掌握充实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人员,及时检修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确保每个山头都有人管,每片林扒都有人防,遇险能拿的出、扑得灭。

3.各村及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纪律,详实记录、时刻保持通讯信息畅通,定时主动报告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工作情况,严防死守,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办电话0915-2080200)。

四、有关要求

1.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安排,扎实有效推进,要明确辖区重点,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2.各村、驻镇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了如指掌,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及时进行巡查到位、必要时增设火源排查卡点,各村护林员做好巡查监测预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达标、隐患排查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进行通报或移交镇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3.搞好工作结合。各村要把宣传教育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把集中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与经常性宣传和排查整治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