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两河镇2022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第十三批) | ||
索引号 | zzfsqxlhz/2023-000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1-06 09:16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申领2022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1号)要求,现将我镇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已消除风险对象和在编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3年1月6日至1月15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申领2022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1号)要求,现将我镇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已消除风险对象和在编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3年1月6日至1月15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镇政府6699360、县乡村振兴局6321288、县人社局6321301、县财政局6321368、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323791。
序号 | 镇名 | 村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 | 务工区域 | 申领金额(元) | 备注 |
1 | 两河镇 | 迎河 | 雷兴发 | 男 | 48 | 脱贫劳动力 | 省外 | 500 | |
2 | 两河镇 | 迎河 | 向永志 | 男 | 47 | 脱贫劳动力 | 省外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