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3-0013 公开日期: 2023-03-27 10:58
来源 石泉县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石办发﹝2022﹞28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任务落实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任务落实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石办发﹝2022﹞28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任务落实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石办发﹝2022﹞28号)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中省市领导对内蒙古阿拉善煤矿坍塌事故批示指示精神学习情况;

3.县安委办下发《关于2022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石安委办字〔2023〕5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4.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台账及执法台账建立情况;

6.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总结上报情况;

7.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8.各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督查成立3个督查检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带队,分镇、分行业、分重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及“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3月27日开始,对全县11个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李  良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生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  东  吴兰秀  曾  煜

督查单位: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发改局。

第二组:

组  长:王小云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汪成伟  薛佩镭  刘艳荣

督查单位: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云雾山镇,教体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局、文旅广电局。

第三组:

组  长:王顺宝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黎  敏  王仕民  熊昌正

督查单位: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曾溪镇,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大队、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检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对照督导检查内容,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严格督查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对标督查内容,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针对当前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风险、问题隐患,认真查阅被督查单位各项资料,深入现场进行抽查,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严守廉洁纪律。

(四)及时汇总情况。督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组组长要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组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材料,统一汇总。本次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运用于各镇、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成效。

石泉县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