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zfsqxhlz/2023-0009 发布日期: 2023-03-23 17:00
来源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为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全镇范围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组织和协调,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处置、事后有总结,进一步增强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后柳镇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后柳镇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全镇范围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组织和协调,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处置、事后有总结,进一步增强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的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以及国家、省、市和县的有关要求,制订本预案。

1.3预案体系

后柳镇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下含:①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预案;②非煤矿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③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④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⑤职业卫 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体系如下图:

综合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专项应急

预案

 

 

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职业卫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后柳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范围内下列事故的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办公室、救援队做好日常监管领域应急救援有关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不同,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镇综合应急预案。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特别是要建设一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后柳镇安监办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下设七个工作组,分别为建筑施工工作组、非煤矿山工作组、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组、烟花爆竹工作组、职业卫生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和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七个工作组职责如下:

(1)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全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种类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建筑施工工作组:对全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治;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种类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非煤矿山工作组:对全镇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范围内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整治;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种类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4)旅游景区工作组:对全镇旅游景区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景区单位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消防等有关部门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5)烟花爆竹工作组: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全镇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消防等有关部门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职业卫生工作组: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7)宣传报道工作组: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危害及预防措施,引导其进行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宜的宣传教育;事故发生后,积极了解事故具体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其他有关工作。

(8)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组:做好日常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调度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了解事故救援过程的现场情况,根据领导指示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事故情况作出是否向有关部门、单位求救的初步意见,并报有关领导决定;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办公室,由郑阳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日常应急值守、事故统计分析;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要求,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内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事故信息报送;照领导的指示,对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调度;其他有关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发生种类及性质,可以成立建筑施工事故现场指挥部、非煤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旅游景区事故现场指挥部、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指挥部、职业卫生事故现场指挥部等不同类型的现场指挥部,一般由各分管领导作为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相应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如下:了解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在事故发生单位以外救援力量未到达之前,立即指导制定现场救援措施,首先分析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可行,然后再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救援措施,严格按措施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指挥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根据救援进展情况,随时修订、完善、调整救援紧急措施;救援结束,指挥组长宣布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各救援队伍方可撤出。

2.4专家组及职责

根据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五类不同领域,成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职责如下:根据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风险、概率,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事故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会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提出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救援措施,并对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提出救援意见或建议;抢险救援结束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事故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其他有关抢险救援技术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预防、监测与预警机制

3.1预防、监测、预警措施

加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各类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对气象、地质等部门或者各级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各村和有关企业传达。

3.2预防与预警联动机制

按照各办公室职责,接到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各工作组组长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企业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处置与救援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根据各工作组职责,一般情况下,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事故后,应启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

4.2信息报告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别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一般事故: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再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领导的指示,分别及时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2)较大事故: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再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领导的指示,分别及时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3)重大事故: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再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收集事故信息,掌握事故动态;

(4)特别重大事故: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再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收集事故信息,掌握事故动态。

4.3先期处置

进入后柳镇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响应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通知各有关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根据事故具体实际,立即通知有关村(社区)及其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和保障;指导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并通知事故灾难发生地村委会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偶然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难链。

4.4现场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具体如下:听取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并作出有关判断;根据了解的事故具体信息和实际情况,派人进行侦察;迅速成立有关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指挥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根据救援进展情况,随时修订、完善、调整救援紧急措施,并组织救援人员学习领会,严格指导按完善救援措施进行科学施救;救援结束后,宣布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4.5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和请示有关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果断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4.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和宣传报道工作组沟通,由宣传报道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将事故信息报送进行准确、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歪曲事实的舆论报道。

4.7应急结束

一般情况下,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或遇难人员全部找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容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才可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才可以撤离现场。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镇安监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伤亡人员的补偿、安置、救治;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2调查评估

镇安监办根据职责或受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委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救援情况、善后处理情况等进行评估,做到对本次事故的总结和对今后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

5.3恢复重建

镇安监办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协助镇政府、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发生单位的恢复重建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据编制规定,积极调整、充实、完善镇安监办机构人员安排,做到事故发生前有人预防、事故发生时有人抢险救援、事故发生后有人总结经验教训。

6.2财力保障

在镇上财政预算中要有应急救援专项经费预算,以保证由应急救援所需经费。

6.3物资保障

办公室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以保证事故发生后我局现场救援人员最低物资保障。

6.4信息服务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与现场救援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调度事故信息,并按照规定和领导指示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6.5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必须与医疗卫生机构紧密联系,需要医疗卫生机构赶赴事故现场时,积极协调医疗卫生机构配合事故救援。

6.6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必须保障事故救援车辆;遇到事故救援途中需要交警部门疏散人群、事故现场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等措施时,协调交警部门及时处理。

6.7人员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指导现场救援人员进行科学施救,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6.8通信保障

办公室必须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有关部门,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6.9电力保障

办公室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供电保障。

6.10后勤保障

办公室必须做好有关事故救援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7.监督管理

7.1应急预案宣传教育与培训

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必要时请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指导各村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与镇政府、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本单位从业人员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督促全镇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2应急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督促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应急救援演习。

7.3责任与奖惩

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于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后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预案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