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GK-2023-0187 发布日期: 2023-03-23 16:11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点》公示如下。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点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政策简称“一免一补”,“一免”属普惠政策,即全部免除学前一至三年适龄幼儿的保教费,保教费免除标准分三类,第一类是学校附设幼儿班为70元/月,第二类是珍珠河畔幼儿园、滨江新城幼儿园、江南幼儿园、朵朵幼儿园、池河中心幼儿园这5所幼儿园为实际收费标准,第三类是余下其他所有幼儿园为19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幼儿未在户籍所在地镇中心幼儿园入园,其父母又属于“未在城区购房取得房产证或有效全款票据证明、经商不满三年或不属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户”的情形,若仍选择在珍珠河畔幼儿园、滨江新城幼儿园、江南幼儿园、朵朵幼儿园、池河中心幼儿园这5所民办幼儿园入园,其保教费仅按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190元/月的标准予以减免,实际保教费收取标准的差额部分需由家长自行承担);“一补”为特惠政策,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保障脱贫户(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户或残疾人子女户)每生每学年发放750元生活补助,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75元,以餐券或代金券形式按月抵扣伙食费。

2.义务教育阶段:简称“两免一补一餐”。“两免”,即为在义务教育段学校注册学籍就读的所有学生免学费、课本费,免学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000元,免课本费标准为每个年级课本费的实际金额。“一补”,就是向家庭经济困难(重点保障脱贫户(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户或残疾人子女户)寄宿学生和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学期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一餐”,就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即国家按照每生每天5元标准给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一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共计补助1000元,每学期落实500元,由学生就读学校每天提供同等价值的营养膳食品,我县除县城主城区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中学3所城市学校外,其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就读(含送教上门)中小学生均享受。

3.普通高中阶段:简称“一免一助”,“一免”,即免除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元;“一助”,即为正式注册学籍的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分为特困和一般困难两档,特困(重点保障脱贫户(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户或残疾人子女户)每生每学年25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4.中职阶段:简称“一免一助”,“一免”就是免除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学杂费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一助”,就是国家助学金,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20%确定,原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分为特困(重点保障脱贫户(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户或残疾人子女户)和一般困难两档,特困每生每学年2500元,其他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5.高等教育阶段:简称“一贷两助”,“一贷”,即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石泉籍学生,均可在石泉县学生资助中心(政务中心一楼大厅)申请办理,本专科学生每年可办理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两助”:“一助”是石泉县县域资助政策,即石泉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具体内容为: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工办发〔2021〕9号)相关要求,整合民政、残联、卫健、教育、团县委等部门资源,为当年参加高考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到高等院校并入学就读的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大学新生户家庭本科学生和本科类孤儿,按照每生8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按照每生 5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非高职类专科学生,按 照每生 3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均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资助金中包括各行业部门和慈善爱心机构资助)。“二助”是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当年高中应届毕业考入全日制大学且就读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以市教育局下达名额,一次性按照省内就读500元、省外就读1000元标准给予滋蕙计划路费补助,资金均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滋蕙计划入学路费资助享受对象必须是当年高中应届毕业学生)。

附件:石泉县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