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石泉县人民调解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实到会员代表57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胡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赐明出席并指导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刘世元同志当选新一届县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石泉县人民调解协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调解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提升11个镇调委会和164个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设立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调解员培训常态化规范化,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化,极大地增进了调解队伍活力。协会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思路、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按照《章程》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石泉、法治石泉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协会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建设,立足自身职能,知责明责守规,主动担当作为。要积极谋划开新局,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推出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全县人民调解事业实现新发展。要立足职能展作为,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忧心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美好石泉建设。要强化自身树形象,坚持“实用实效”原则对调解员开展“菜单式”教育培训,着力打造高水平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员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以案定补”制度,深入挖掘工作经验、特色亮点,充分展现人民调解队伍新形象。要持续探索重创新,持续加强对民情、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培育示范一批独具石泉特色的人民调解组织,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会后开展了以“如何预防与调解民间纠纷”为主题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