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3-0025 公开日期: 2023-03-17 08:15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石泉、喜河电厂,局属各单位、县水电公司: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利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石泉、喜河电厂,局属各单位,县水电公司: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利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5日

石泉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上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早抓细抓实灾害防御,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水利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为目标,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全力做好水旱灾害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水利汛前准备
1.抓早动快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原则,及时分析研判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提早安排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防住为王、“预”字当先、“实”字托底,做到目标任务明确、防御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实在,确保安排部署、监测预警、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四个到位”,扎实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警示宣传教育等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水患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严格落实防御责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逐级落实江、河、湖、库工程运行责任,严格落实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要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维护养护,核定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转移负责人并建档入库,确保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直达一线,切实将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抢护、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全面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
3.健全完善预案体系。要抓紧完成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在去年编制的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基础上,结合预案演练的经验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优化水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应急避险预案、防洪调度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涉水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县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3月底前要完成预案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要高质量开展各类水库、山洪灾害防御情景构建演练,全面提升实战能力。
4.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各镇和涉水工程管理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早部署、早开展,以责任制落实、预案方案修编、防洪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等为重点,组织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全力消除风险隐患;汛前要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准备情况大检查,制定“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实行跟踪督导、销号管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汛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5.加快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要加强对水毁修复和抗旱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督导检查,全面梳理辖区内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抗旱水源项目完成情况,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3月底前完成抗旱工程建设,4月底前完成水毁修复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我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水平。

二、精心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6.严格汛期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加强雨、水、汛、工情信息上传下达,遇突发事件和强降水过程,强化会商研判,加强值守力量,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要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强化汛期应急响应执行。
7.强化水库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好大坝安全、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库运行监管,强化汛限水位和调度管理的刚性约束及水库雨情、水情、工情等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的管理,巩固提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十化”改革成果,发挥好小型水库专职管护员作用,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8.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要加强密切关注县域内及周边毗邻地区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及时滚动预报预警,提前对水雨情趋势和重大汛情做出研判,落实“四预”,贯通“四情”。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作用,与三大通讯运营商建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山洪灾害短信预警机制,对小时降雨量超过阈值监测站点及时发布预警,向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及时快速发送短信预警并视情进行电话预警,确保预警直达一线,着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9.加强河湖监管治理。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汛前,加大河道清障力度,坚决依法限期清除各类阻碍河道行洪的设施。汛期,做好巡堤查险除险工作,确保河堤不决口。要督促水闸、橡胶坝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批准的汛期运用方案,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10.科学防御水旱灾害。要提早制定2023年汛期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汛期值班值守方案,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汉江防洪、山洪灾害、水库电站三大重点,要突出防御重点,狠抓调度、预警和监管要害环节,落实预案、转移和责任关键措施。河湖监管抓河道清障、隐患排除等关键环节。要密切监测雨水汛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挥防洪调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安全撤离受威胁人员。同时,要认真分析研判抗旱形势,建立问题发现、预警和处理机制,及早落实各项抗旱措施,修订完善抗旱应急保供水应急预案,优化镇村饮水和灌溉运行管理。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抗旱水源的优化调度和合理配置,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三、巩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基础

11.提升防御能力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责任,统筹落实好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和村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升一线防灾减灾避灾能力,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12.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要全力做好小型水库养护及重点“二类坝”提升工作,加快推进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要加强已建非工程措施体系运行维护,要确保中省安排的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汛期监测点上线率90%以上预警平台正常运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13.规范灾情统计调查。在灾害过程发生时,及时收集、统计本辖区水利工程设施损毁情况,同时及时上报统计调查数据,为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提供依据。灾后要第一时间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查灾核灾等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将对水旱灾害灾情统计调查工作进行评定认定,评定结果将作为争取分配救灾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