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耕备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zcz/2023-0012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5 15:30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做好我镇春耕备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春耕备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做好我镇春耕备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春耕备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中省市县关于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疏堵结合、全年全域禁烧”的工作要求,紧盯春耕备耕重点防控时段,认真执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网格管理、巡查处罚等工作机制,确保全镇范围“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杜绝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现象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将秸秆杂草垃圾禁烧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相互监督。利用入户发放宣传单页、播放广播、张贴横幅、转发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禁烧的政策要求和相关处罚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群众人人知晓、人人支持。
(二)明确重点区域,各片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附件1)要切实履行巡查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对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现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强行焚烧者,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上报镇环保所。
(三)加强农作物综合利用,组织动员村内各类养殖大户,收购各类可以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引导群众将秸秆用作生活燃料,或通过机械粉碎后作为有机肥还田还土。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扎实认真做好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
2、强化巡查。镇环保所常态化对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对日常巡查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置,并对问题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严格监督。对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失职失责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视情况由镇环保所提请纪委追究相关责任。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