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61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3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02 14:42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3年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3年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2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镇 人数 金额 备注
云雾山镇 1 10080
熨斗镇 1 10080
合计 2 2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