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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石泉“法律明白人”刘世元二三事

时间:2023-02-21 14:59作者:郭健 屈宏茹源自:县司法局

刘世元,196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石泉县城关镇老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2022年被评为陕西省年度“优秀法律明白人”。

作为重点培养的“法律明白人”,刘世元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上下了不少功夫,他主动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此外,他还积极协调各部门实施古街禁摩、棚户区及厕所改造等建设项目,对改造中出现的物权、婚姻、资金等各种矛盾予以依法化解,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他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真诚为民服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社区无小事,居民邻里之间经常存在卫生清洁、家产分割及地界纠纷、公共利益、情感纠纷等问题,很容易导致不稳定因素发生,面对这些矛盾,他都会迅速介入并展开调解工作,“脚勤、嘴勤、手勤”成为他的工作常态,“依法、依理、依情”成为他的工作原则。

社区有位80多岁的老人,有门面房和住房各一处。老人早年丧夫,只有两个女儿,因大女儿常在身边,老人就把门面房给了大女儿,住房给了小女儿。可是小女儿认为门面更有价值,便与姐姐和母亲发生纠纷,亲人感情也到了崩溃的边缘。经过刘世元从法律、亲情、道德方面讲案例、摆事实,最终让母女三人认识到亲情的可贵,以老人订立遗嘱的方式化解了这起棘手的矛盾,达到了三方均满意的效果。

居民陈某改造院子时,未与邻居刘某协商。后来陈某再次改造房屋时遭到刘某阻拦,刘某认为陈某的一意孤行会对自己的房屋形成安全隐患,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为化解双方矛盾,刘世元主动找到两位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宣传政策,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达成了友好协议。

每一次调解,刘世元总能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站在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让纠纷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建立起对调委会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相信调解员能够依法处理,主持公道,进而推动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化解”。社区调委会近五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刘世元每年亲手处理的民事纠纷多达5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切实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