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3-0017 公开日期: 2023-01-18 15:28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10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2023年分别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和“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2)。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10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2023年分别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和“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2)。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衔接资金,请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及时规范完善财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请按照资金用途填报绩效目标表,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

四、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如对本次公示有何异议可向石泉县财政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915-6321368 或12317反馈。

公告期:长期

电子邮箱:3431496774@qq.com

单位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3号

附件:

1.石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1.xls

2.石泉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2.xlsx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