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38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13 20:31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3年1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29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300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3年1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29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300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

2023年1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 镇 人 数 金额 备 注
后柳镇 2 12600
云雾山镇 4 25200
喜河镇 1 6300
曾溪镇 1 6300
中池镇 1 6300
迎丰镇 2 12600
饶峰镇 3 18900
两河镇 3 18900
熨斗镇 3 18900
池河镇 1 6300
池河敬老院 2 12600
城关镇 2 12600
中心敬老院 4 25200
合计 29 18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