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3-0014 | 公开日期: | 2023-01-04 15:26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244号),现调整你单位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对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同步调整中央财政2022年预拨资金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县医保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244号),现调整你单位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对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同步调整中央财政2022年预拨资金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拨入县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请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专项用途使用,做好账务调整。
附件:2022年中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