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3-0012 公开日期: 2023-01-09 15:24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为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待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20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优抚对象第三批补助资金5万元。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第三批)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待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20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优抚对象第三批补助资金5万元。

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部分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所需的省级补助资金。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省级补助140元/人月(生活补助80元,医疗补助60元)。已扣除了《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安财社〔2022〕14号)提前下达部分。

本次下达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资金(不含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为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配套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这个环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年终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请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docx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