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3-0005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09:58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2022年,石泉县河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目标,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全县河湖环境逐年提升。同时,石泉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被推选报送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
2022年,石泉县河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目标,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全县河湖环境逐年提升。同时,石泉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被推选报送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一、河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县、镇、村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三级河长120名、警长12名,全县共明确河湖长237名、村级护河员169名、社会监督员10名,河长制工作队伍得到大大加强。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及时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制定下发河长制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和考评办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任务。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
(二)基础工作逐步夯实。一是实施河湖划界。完成了14条重点河流、15个湖库、36处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边界;二是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完成了14条重点河流及15个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是加快“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实施。完成了12条5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支撑。四是协助市局完成河长制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二期建设正在实施中。
(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各镇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农村垃圾转运处理正常运行,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3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保持运行和试运行,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整治农药肥料和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汉江流域水质监测,全县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以上,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监管保护扎实有力。一是狠抓四乱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8个,下发督查建议书8份,办结民情“三本账”核查件2件,落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5起,共计清除弃土弃渣2万余立方、清理河道堆放砂石料1万余立方,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突出“抓严、抓早、抓实、抓小”,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出动人员巡查380人次。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16起,其中行政处罚8起,罚款27000元。限期整改8起。办结民情“三本账”核查件6件,落实县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反馈问题7起。坚决打击四乱等涉河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县河长办每月开展一次河道巡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督查。促进各级河长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河湖日常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履职尽责不够。少数镇村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日常巡河和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村级护河员队伍力量薄弱。目前村级护河员使用的都是公益性岗位,受各种因素制约,村级护河员多为贫困人口和老弱病残,履职能力不强,影响了日常河湖监管保护。
三是河湖四乱问题依然存在。乱堆乱倒、乱采乱挖现象时有发生,如汶水河堤防施工乱挖河道,盗采砂石问题;大坝河高速路施工挤占河道问题,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环境。
四是污水处理运营不规范。目前,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只有四个连线运行,还有7个由非专业机构临时负责运行,达不到规范要求,加之各镇污水处理管网不全,污水收集率不高,造成整体污水处理率不高,影响了水质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体系建设。一是要健全河长体系,今年县、镇、村三级进行换届,人事变动较大,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镇、村三级河长。其次,要充实加强县河长办和各镇河长办力量,配齐人员,强化培训,提升河长制专业化工作队伍水平。三要建强村级护河员队伍,选优配强各村护河员,建立一支素质较好的村级护河员队伍。同时要选聘一批社会监督员,培植一批河湖志愿者,全方位加强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为加强河湖管理提供组织保证。四要夯实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强化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河湖突出问题。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切实抓好河湖监管保护工作;落实各镇村的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做好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监督员、志愿者、护河员的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化责任体系。五要完善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司法机关与河湖管理的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落实“河长制联系全议制度、督办制度、联防联控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河湖长述职制度”五项制度,健全问题整改清单制,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河长制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加强河湖监管保护。一是狠抓河湖四乱清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河湖四乱排查,建立台账,督办整改,销号管理,动态监测,下半年要以河湖岸线、采砂、排污、垃圾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河湖乱挖、乱占、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强化暗访督查,不定期开展“四乱”问题整改“回头望”,切实抓好中、省、市暗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促进清四乱工作达到常态化。二是强化河湖监管执法,尽快充实县级水利执法队伍,改善执法装备,整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和县镇执法联动,以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等敏感水域,多发易发问题水域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坚决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严格涉河涉水建设审批,加强涉河项目监管,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认真开展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排查整治和监测,整治违建违规问题,确保河湖岸线安全。四是强化日常巡河,坚决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巡河要求,县河长办和各镇河长办要落实一条河、一张图、一清单、提醒函等,及时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责,按时开展巡河,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十天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促进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升河湖监管水平。
(三)加强河湖系统治理。一是统筹推进河湖治理,落实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好汉江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水保生态治理等项目,系统开展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秦岭小水电清理整治,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二是扎实推进污染整治,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河湖沿线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完善镇级污水处理厂使用,建设一批村级污水处理站,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汉江流域水质监测,确保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整治农村水域环境,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示范村,推进村建设,开展“清洁村庄”水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乡村。
(四)加强涉河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中、省环保督察巡查、省秦岭环保审计和执法检查,中、省、市河长制暗访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回头望,已整改纠正的要巩固整改成果,尚未完成整改的迅速完成整改,如省秦岭环保审计反馈的问题中坝河右岸堤防建设未开工问题已拖延几年尚未整改到位,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县河长办要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同时,要认真及时抓好“民情三本账”群众举报投诉涉水问题的整改,全面清除问题隐患。
(五)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巩固提升中坝河省级示范河流、后柳镇省级示范镇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紧紧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总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幸福河流三年行动”,重点抓好池河省级示范河流创建和池河镇省级示范镇创建,积极推进“水美乡村”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