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3-0299 | 公开目录: |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1-19 10:09 |
内容概述 | 2022年,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意所盼、危害较大”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点案件,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现予以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
2022年,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意所盼、危害较大”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点案件,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现予以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石泉县片刻瞬间休闲文化娱乐酒馆经营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啤酒、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2022年3月11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片刻瞬间休闲文化娱乐酒馆经营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啤酒、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其他部门移交,经查,该店的1664白啤(ROUGES)无中文标识,仅有外文标识标签,且有记录证实该酒吧向多名15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
案例二:石泉县培娟玩具批发部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警示标志及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玩具案
2022年5月20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培娟玩具批发部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警示标志及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玩具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该批发部销售的塑料玩具水枪、双层机械陀螺等儿童玩具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无规格型号、无“3C”认证标识。且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处以罚款。
案例三:石泉县仁爱医院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2022年11月18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仁爱医院使用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该医院3支体外诊断试剂在检查时已经超过有效期,该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均从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购进,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
案例四:石泉县俊净洗涤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1月20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俊净洗涤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投诉举报,经查,石泉县俊净洗涤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工业锅炉已经超过锅炉检验有效期,且未经定期检验。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处以罚款。
案例五:石泉县长新海箭玩具批发部经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产品案
2022年5月20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长新海箭玩具批发部经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产品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该店经营印有奥林匹克标志冰墩墩透明钥匙扣26套,雪容融透明钥匙扣10套,胶质不透明冰墩墩纯色钥匙扣22套,涉案货值210元,销售上述产品12套违法所得12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六:石泉县励丰达人批发部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6月13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励丰达人批发部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该店进购的700箱“六个纯核桃”核桃乳,侵犯“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货值32404元,违法所得9004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七:石泉县炳胜消防器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灭火器案
2022年5月20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炳胜消防器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灭火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监督抽检,县市场监管局对石泉县炳胜消防器材店待销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监督抽检,其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抽检灭火器共6具,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为72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没收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八:石泉县君正保健养生经营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8月8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君正保健养生经营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向石泉县公安局进行了移送。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石泉县君正保健养生经营部经营场所内检查发现黄金伟哥、肾霸、中华鹿宝等共计31个品种产品,以上产品部分标注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产品说明书中涉及有适用人群、疾病治疗功效、用法用量等文字内容。经营者未能提供以上产品的购进票据及供货企业资质。经权威机构鉴定,上述涉案部分产品被检含有西地那非、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成分,该成分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九:石泉县迎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供电违规加收取其他费用案
2022年7月28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迎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供电违规加收取其他费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投诉举报,经查,该物业管理公司在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在可收取电费及其国家相关允许加收费用的规定上多加收了162810.7879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责令退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案例十:石泉县罗和香平价超市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2022年12月5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泉县罗和香平价超市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其他部门移交,经查,该超市自2021年1月起至9月8日案发之日,无证销售烟草制品共95810.5元,我局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调查,2022年3月20日移交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9月19日移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0月2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同日对我局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依法没收所得,并处罚款。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