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2023-0003 公开日期: 2023-01-13 15:07
来源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研究决定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在县城部分人行道路段设置临时便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春节期间县城设置临时便民点的通告

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研究决定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在县城部分人行道路段设置临时便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临时便民点时间

按照“营造浓厚热烈节日氛围,塑造便民有序市容秩序”的原则,在县城区部分人行主干道设置临时便民点,设置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设置临时便民点区域

县城向阳路、北环路人行道全段。

三、设置临时便民点的相关要求

1.除上述区域临时开放设置便民服务点外,县城区其它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人行天桥和人行道口等公共区域严禁摆摊设点;

2.所有商贩在临时便民点设摊经营,必须摆放整齐、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摊撤地净,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3.所有商贩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不得违规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

4.所有商贩需于2023年2月6日零时零分(农历正月十六零时零分)前,自行拆除摊点,清除所有物品或商品,恢复街面正常秩序。

5.所有商贩要积极支持配合环卫工作,县住建局将加大垃圾清扫和清运力度,确保街面干净整洁。恢复正常秩序后,第一时间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大整治工作。

四、严格执法监督,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凡未按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罚。

五、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本通告执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调整,须按新的要求严格执行。

特此通告!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