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fj/2023-0001 公开日期: 2023-01-12 14:21
来源 石泉县信访局
内容概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2年底,我局全年共公开信息2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石泉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2年底,我局全年共公开信息2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认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