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28 公开目录: 惠民惠农政策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2〕28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2-16 15:34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2年1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960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2年12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1。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960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

2022年12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镇 人数 金额 备注
城关镇 1 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