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党校以“四强化”全面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堡垒。
强化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强化理论武装 。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关于实行“周一集体学习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章党规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全年学习47次,研讨交流12次,撰写学习心得14篇。着力提升学习实效,切实抓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
强化思想引领 。立足发挥思想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履行宣传宣讲职责。在市级以上报刊、网媒发表新闻报道70余篇,撰写网评文章86篇。依托“百课进百村”载体,创新开展“百名书记讲党课、万名党员听党课”“礼赞二十大 党音传万家”宣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56场次,受众达2万余人。
强化阵地建设。不断强化党校在意识形态教育中主阵地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党性教育、党性修养、党内法规、党史等作为意识形态教育的主要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内容。共举办主体班次7期,培训学员579人次;举办“一月一主题”培训班12期,培训学员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