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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石泉县对流动安置帮教对象实行“双列管”

时间:2022-12-21 16:26作者:郭健 党楠源自:县司法局

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石泉县不断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近日,又积极采取措施,对20名流出户籍地的安置帮教对象实行“双列管”,使安置帮教对象管控更具精准性,有力地促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安置帮教对象“双列管”,是指安置帮教对象未在户籍地居住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司法局以书面公函的方式通告居住地县级司法局,由居住地县级司法局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户籍地县级司法局协助,定期互通情况的管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石泉县司法局及时对辖区内359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流出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核查掌握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居住场所、就业地址、活动范围、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对流出刑满释放人员联合基层组织,及时跟踪思想,掌握动向。对流出刑满释放人员及时与流入地安置帮教组织联系,由县局统一发送《安置帮教工作联系函》,委托将其列管帮教,定时联系,掌握情况,落实延伸管理和规范管理。

截至目前,石泉县司法局对辖区内20名不在本县居住的刑满释放人员严格落实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人员“双列管”措施,同时始终与流出的安置帮教对象保持联络,通过其亲友纽带,掌握其行动和思想状态,积极协助其居住地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管控工作,切实做到安置帮教对象“外出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就业有人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