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2-0124 公开日期: 2022-12-16 18:42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河长办安排,现将河湖长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各镇河长办:

根据市河长办安排,现将河湖长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和2022年年度工作要点, 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照县河长办《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河长办发〔2022〕1号)、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石河长办字〔2022〕7号)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赋分标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时间计划于2022年12月19日-23日进行。采取查阅资料、日常工作赋分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程序

由县河长办负责考核工作,各镇河长办参照附件1开展本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形成考核自查表,同时将支撑材料一并于12月21日前报县河长办。

附件:2022年度镇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表.xls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