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2022-0177 公开日期: 2022-12-02 14:33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为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建发〔2022〕106号)和省、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临近年终岁尾,河南安阳、山西太原发生两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省、市、县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为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日

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建发〔2022〕106号)和省、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河南安阳、山西太原“11.21”、乌鲁木齐“11.24”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问题排查整治,以“时时放心不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认真分析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重点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市政设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隐患。

(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管网建设等易发生塌方施工环节安全隐患。

2.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分析冬季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以及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停工复工频繁的特点,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严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要排查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加强零散作业、临时作业行为检查,特别要严查违法违规操作等问题。

3.施工现场用电用料管理。排查施工现场大型设备、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易燃物品、材料规范化管理情况、落实好防火用电安全措施。

4.工地疫情防控管理。检查施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体温日常监测、佩戴口罩和环境消杀等日常管理情况,人员出入登记、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外省(市县)返岗人员连续核酸检测管理、防疫物资储备供应和防疫知识宣传等情况。

(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围绕“百日行动”5 个环节、17个方面的典型问题,持续深入摸排本地区燃气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加强餐饮店、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物业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力度,督导各燃气企业按规定要求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的入户安检,加快居民用户燃气连接软管和不合格燃气具更换。

(三)市政设施隐患排查整治

1.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处理设施维护、警示标识设置和危废物品储存使用及监管等检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用电用火、防坠防溺等隐患排查;加强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针对低温天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监管,抓好垃圾收储、转运、处置及渗滤液处理、环境消杀等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安全运行。

2.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定期对城市排水、供水、供热、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规范落实情况,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持续推进窨井盖规范管理,切实守护“脚下安全”。

(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排查

1.验收抽查管理方面。提高高层建筑内部防火封堵、燃气管道、建筑外保温材料、自动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的验收抽查比例。认真研判新业态突出风险,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火灾危险性做好分析研判,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

2.执法监督方面。依法查处未审未验、降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消防违法行为,对违法参建单位,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3.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方面。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推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确保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消防车通道设置、标识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阶段消防产品管理。

(四)加强自建房领域督查检查

1.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检查“四清一责任”、各县(市、区)“四套班子”分片包抓落实情况,今年 12 月底前对所有自建房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排查摸底。

2.及时消除存量危房风险。对封存处置的危房,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计划采取工程措施整治尚未开工的危房,在夯实临时管理措施的同时,紧盯不放,挂牌督办。对正在施工的危房,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加快推进新增危房整治。对其他自建房排查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及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新增的危房,立即组织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建立问题台账,结合拆违治乱、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一栋一策、一户一策”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自建房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针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建设合法合规性,制定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部署。按照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实工作安排。

(二)开展排查。坚持企业自查、部门督导检查同步推进方式,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企业自查。各责任股室、单位要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企业排查和整改“两个清单”。

2.部门检查。各股室、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建立隐患台账,形成管理闭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项目排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防范措施;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工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三)总结分析。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的方式,对本地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压紧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法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沟通协作、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和安全会商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业务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联合执法。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及时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联合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追根溯源,“狠、准、硬”打击到位,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监督执法,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形成闭环。对整改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上限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结合职责分工,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做到项目底数清、情况排查清、安全隐患清、整治结果清,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设工程项目,要逐级进行上报挂牌督办。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工作零报告、日报告机制,突发情况即时报送;要落实工作情况周报机制,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对于未按程序及时限要求报送工作情况的将进行行为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股室、单位按要求务必每周四前及时向建管股报送周工作情况及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何力  QQ:47626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