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2年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冬季取暖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2-0176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2〕258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30 15:19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2】178号)文件精神,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供热采暖补助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7】98号),取暖费补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发放你镇2022年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冬季取暖费2528人1264000元。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2】178号)文件精神,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供热采暖补助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7】98号),取暖费补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发放你镇2022年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冬季取暖费2528人1264000元。
附:2022年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冬季取暖费发放名单 .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