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jj/2022-0015 | 公开日期: | 2022-11-16 14:26 |
来源 | 石泉县审计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石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石泉县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财务决算审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石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石泉县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财务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泉县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于2020年7月31日经县发改局(石发改发〔2020〕349号)批准立项。县财政局《关于石泉县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的批复》(石财综函〔2021〕45号)文件批复,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549,109.14元。2021年2月20日由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1,543,291.11元。
该项目勘察设计由西安源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合同金额115,748.00元;工程监理由安康市恒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合同金额37,348.00元。
2021年11月25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施工单位结算多报工程款20,899.18元
2.签证资料不规范
3.现场部分苗木死亡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整理,保证报审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实施,施工中工程量增减变动必须进行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严格控制和节约工程建设资金。
3.责令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对枯死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环境生态修复达到既定绩效。否则,不得结算所涉工程资金。
石泉县审计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