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czxj/2022-0060 公开日期: 2022-04-12 11:31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为规范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根据《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机制。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建立石泉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审核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金融机构:

为规范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根据《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机制。

一、初审。初审由贷款承贷银行机构负责。各承贷银行根据《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将符合贴息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户等农户贷款信息进行梳理,对当季度已清偿的利息进行汇总,对照清息票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清息票据数据和申报贴息信息一致。

初审完成后,由各承贷银行将季度申报贴息信息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资料,连同清息票据一起报县乡村振兴局。

二、复审。县乡村振兴局对各承贷银行申报的贴息信息进行复审。复审要点:

(一)是否符合贴息对象。对所申报的贴息信息对象进行数据比对,确保所申报的对象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否符合贴息条件。对所申报的贴息信息同系统贷款数据进行核对,对超过5万元的追加贷款信息进行剔除。

(三)贴息金额是否准确。从清息票据中随机抽取50份与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贴息金额准确。

三、初步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将审核好的信息反馈各镇、村进行初步公示,各镇将公示期收集的有异议情况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报县乡村振兴局(无异议不用报送)。有异议情况将作为县级核查的重点。

四、核查整改。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开展核查,每季度核查一次。实行季度轮换抽镇进行核查,每次抽取2个镇,从审核好的贴息信息中每个镇抽5%的户开展入户核查并填写核查信息表。重点对各镇上报的有异议对象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承贷银行再次进行核查,抓紧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进行下一步流程。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镇村,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县级公示。经整改完成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对最终审核确定的贴息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兑付资金。

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审核机制,是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的先决条件,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各承贷银行对每次申报的小额贷款贴息信息的准确性全面负责,因申报信息不准确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各承贷银行负责承担。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