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zcz/2022-003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池政发〔2022〕10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07 16:12
内容概述 11月9日是全国第31个全国消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持续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法宣传,深化辖区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助力平安中池,现就做好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各驻镇单位及辖区生产经营企业:

11月9日是全国第31个全国消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持续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法宣传,深化辖区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助力平安中池,现就做好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9日,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在镇政府会议室开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镇分管领导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镇主要领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宣布宣传月活动启动。

(二)开展“119”消防安全大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隐患排查、平安建设“九率一度”宣传等时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发挥LED屏、村民联络群、企业工作群、镇村工作群等载体便利作用,及时播放、推送消防安全知识;镇宣传办要加强宣传月活动宣传报道,利用“中池微世界”等媒介,持续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警示教育微视频,扩大宣传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镇应急办牵头,相关站所配合采取进工厂、进企业、进机关等形式对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

(三)开展消防安全集中警示教育。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观看安全生产纪录片《请把安全放在心上》、消防警示教育纪录片《火灾,没有如果》,通过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掌握必备的安全技能。

(四)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由镇应急办、派出所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村(社区)重点围绕搬迁安置点、特殊群体居住场所、村(社区)活动中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电路电器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应急消防技能是否掌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围绕办公区、生活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分别于11月15日、11月30日前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做好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实施闭环整治。

(五)组织消防安全常识集中测试。由镇应急办牵头,统一制作消防安全常识测试试卷,组织镇村干部积极参加测试,集中检验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效果。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发展理念,切实将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作为进一步抓好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有力抓手,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二)创新举措,确保全员参与

各村(社区)、镇属站办、各驻镇单位、辖区生产经营企业要围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在宣传实践中增强平安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三)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镇将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列入11月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镇应急办、镇纪委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敷衍,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出现重大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单位依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予以处置。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