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2-1348 | 公开日期: | 2022-11-28 14:45 |
来源 |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管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保证市民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管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保证市民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县疫情防控保障组商讨研究后,确定我县9户商超企业、7户药品企业、2户燃气企业、7户粮油企业、3家餐饮单位为物资保供企业。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消费,按需采购,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少流动、不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持生活平稳有序。
各类市场保供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物资储备,确保商品质量,严格物价管控,稳定价格水平,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广大市民朋友在消费过程中若发现保供企业或其他商家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县市场监管局0915—63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