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2-0076 | 公开日期: | 2022-11-04 08:26 |
来源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面完成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面完成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来源
本次下达的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1085.3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二、建设内容
投资1085.35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个,其中投资1001万元实施石泉县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项目1个;投资84.35万元实施石泉县农户人居环境整治奖补项目1个。
三、具体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本次下达的基础设施项目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织实施,相关镇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范畴。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省市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资金违规使用及“跑冒滴漏”。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杜绝资金挪窝、趴窝。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严禁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
(四)加快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同时收集、完善、整理好项目资料。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附件:石泉县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