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两河镇委员会 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河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lhz/2022-007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中共两河镇委员会 两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24 19:02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治理,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精神,及石巩固衔接办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共两河镇委员会 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河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相关站所:

现将《两河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两河镇委员会 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两河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治理,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精神,石巩固衔接办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村(社区)以户为单元,组织辖区常住户、外出户参与积分管理。对于五保户、寄挂户、常年无法取得联系的户,由村(社区)“两委”审核公示后,可以不参与积分管理。

二、积分流程

村(社区)建立积分管理台账,每季度汇总一次。分为群众申报、积分评定、结果公开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群众申报。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书面等方式,向村“两委”进行积分申报,村“两委”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步:积分评定。每个村(社区)由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监委会主任3人组成评分小组,负责评分工作,每季度邀请5—10名村民代表参与评分过程。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各村(社区)依据正、负面清单积分标准进行加、减分,为每户群众建立积分管理台账(见附件)。

第三步:结果公开。“两委”每季度对群众的积分结果在村(社区)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异议的,现场核实确认。群众无异议的,直接运用积分结果。

三、积分清单

1.正面清单

1)爱党爱国。积极参加各种会议,按时参加农民夜校学习,主动学习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参与村集体建设,爱护公共设施的,每次评定积10分。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邻里纠纷调解和创作、参与法治文化文艺作品展演的,每次评定积10分。

3)兴业致富。依靠自身努力发家致富,积极发展主导产业或创业就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门实用技术,有1个以上致富项目或产业,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积极帮助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每次评定积15分。

4)勤俭节约。辛勤劳动、勤俭持家,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理性消费、抵制浪费的,每次评定积10分。

5)环保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环境,绿色低碳生活,家庭环境整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积极开展家庭人居环境和公共环境

卫生整治活动的,每次评定积15分。

6)诚实守信。重信守诺,不售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偷税漏税,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的,每次评定积10分。

7)孝老爱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孝义文化建设,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关爱老人,认真履行赡养义务,用心养儿育女,培养子女励志成才,传承优良家风的,每次评定积15分。

8)助人为乐。大公无私,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评定积10分。

9)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文明有礼,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的,每次评定积10分。

10)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邻里之间不攀比,不索要高额彩礼,不薄养厚葬,讲究科学,破除迷信的,每次评定积10分。

11)争当典型。当年获得村(社区)先进典型的,积5分;获得镇级先进典型的,积10分;获得县级先进典型的,积20分;获得市级先进典型的,积30分;获得省级先进典型的,积50分;获得国家级先进典型的,积100分。

2.负面清单

1)拒不参加各类学习、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在村级群里传播不当信息,发表不当言论,煽动群众情绪的,每次扣20分。

3)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每次扣20分。

4)缠访闹访,赴省进京异常访的,每次扣20分。

5)违反村规民约,经劝教后拒不改正的,每次扣10分。

6)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无故撂荒或不从事村“两委”安排的公益性岗位的,每次扣10分。

7)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的,每次扣10分。

8)参与黄赌毒邪、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的,每次扣10分。

9)打架斗殴,蛮横耍赖,污言秽语的,每次扣10分。

10)家庭环境卫生脏乱,不讲个人卫生的,每次扣10分。

11)不尽赡养义务,实施家庭暴力的,每次扣20分。

12)破坏生态环境,损坏公益设施的,每次扣10分。

13)拒不参加应急抢险、救灾救援或拒不配合紧急撤离、应急疏散的,每次扣20分。

14)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套取国家补助,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每次扣20分。

15)被道德评议为“负面典型”帮包转化效果不明显的,每次扣10分。

四、结果运用

1.积分达到200分及以上的农户,可持积分卡到村(社区)“积分银行”参与物品兑换。该季度未兑换的,可以累积到下季度或年末一次性兑换,积分卡内积分当年有效。

2.年终汇总本村(社区)户积分,核算出户均年度积分,以此为基准点,作为每户参与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基数。家庭总积分超过基准点的,按比例多享受收益分红;积分在基准点以下的,按比例减少收益分红。具体标准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3.没有违反“负面减分清单”规定,积分总分达到前10名的户,村“两委”每年进行一次表扬;对每季度积分排名后5名的户,村“两委”在“红黑榜”上进行曝光预警。

4.村(社区)根据正、负面积分清单,每年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增星减星。

5.年度总积分达到500分以上的户,优先推荐为全县道德模范或行业先进典型代表,予以表扬通报。

五、规范管理

一是优化资金保障。各村(社区)整合原有的爱心超市、平安超市等资源,建立“积分银行”,供群众积分兑换。采取“四个一点”:即集体经济筹一点、上级财政补一点、帮扶部门帮一点、慈善机构捐一点的方式,解决“积分银行”的经费问题,保障物质奖励的资金投入。

二是优化日常管理。各村(社区)要规范账务管理,建立“积分银行”财务专账,认真做好进出资金、物资登记统计。严格质量安全管理,严把采购关口,保证物品质量。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各村(社区)每季度对积分评定结果、积分兑换情况、资金物资进出,都要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纳入镇纪委监督范围。

六、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行管理办法》,内容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未尽事宜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