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石泉县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从2022年8月底至9月底对县委编委成员单位和5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进部门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宣传更有广度。根据专项巡察重点,对巡察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制定巡察工作表,确保巡察组成员准备掌握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和标准。通过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有效发挥巡察工作覆盖面广、严肃性强、检查力度大、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更有力的工作优势,切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推进履职更有深度。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巡察“党管机构编制、机构改革落实、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三定”规定和“九定”方案执行、机构编制纪律遵守情况”等五个方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不到位、是否存在落实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是否存在执行“三定”规定和“九定”方案不到位、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加挂牌子等情况,督导部门(单位)严格履职尽责。
纠正问题更有力度。此次专项巡察共反馈被巡察部门(单位)4大类11个具体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能立即整改的4个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是不能解决的7个问题一律纳入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跟踪,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机制,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暂不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