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fj/2022-0033 公开日期: 2022-11-09 09:39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现实施如下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司法局 

2022年10月31日

石泉县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现实施如下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

一、快捷服务。公证业务进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集成服务、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在日常接待中,主动为当事人核实或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能够一次提供所需材料的,且当日核实完毕的,公证员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对于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如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公证员提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

二、代办服务。群众可在辖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并领取办理公证事项所需材料清单,由工作人员代为填表、代为预约办证或上门服务时间。推行公证书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公共法律服务站代办送达等服务方式。对需要跨县办理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影响不便出行的,代为联系当地公证机构协同办理。

三、减负服务。对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事项实行承诺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将免费代书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范围,公证员免费代写全部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经济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或因疫情影响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

四、上门服务。由公证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公证需求。对老、弱、病、残、孕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当事人,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让受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

五、调解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和减少纠纷的职能作用,建立“第一道矛盾纠纷防火墙”,运用“公证+调解”新服务模式在公证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各方面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引导人民群众将公证法律服务作为预防、化解纠纷的新路径。

六、惠企服务。设立“公证服务企业专窗”,由公证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了解企业公证需求,针对企业实际需要提供公证服务方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对合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业务实行收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针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主动下沉中小微企业,摸底企业需求,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七、优先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或情况紧急特殊的公证事项,可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现役及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及医护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等人员提供优先办理、节假日办证、延时服务。

八、线上服务。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群众可通过陕西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法治石泉微博等多种途径,提供线上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