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熨斗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dz/2022-006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熨政发〔2022〕3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28 10:27
内容概述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石泉县百村万户“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石人居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熨斗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熨斗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熨斗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石泉县百村万户“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石人居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为目标,围绕开展村庄清洁、“八清”整治、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四大行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做到村内垃圾不乱堆乱倒、污水不乱泼乱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到2022年底,全镇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安全饮水、电力、公路硬化覆盖率达100%。

二、重点内容

(一)扫干净,做到干净整洁。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组道路、街巷、村委会周边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大清扫、环境大整治,路面保持干净平整,路边无杂草,路边绿化修剪整齐。引导村民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做好“门前四包”,室内做到隔日清扫,每周整理,实现院落干净、院外整洁;二是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做到垃圾入桶、收运及时、处置规范,彻底清除垃圾堆、杂物堆。三是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夯实道路、河道沟渠、交通要道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网格化责任,健全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制度,配备基本保洁设备,加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

(二)摆整齐,做到美观有序。一是清理乱堆乱放。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院内杂物和盆盆罐罐,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二是清理私搭乱建。对村域内巷道、主干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私搭乱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临时棚舍、废弃杆线、外墙吊挂物品进行清理拆除;三是清理乱贴乱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对各类广告牌的非规范宣传内容进行清理,对电杆、建筑物立面上的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四是整治残垣断壁。对路旁和村内的断壁残垣、闲置宅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

(三)改旱厕,做到能改尽改。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摸清农村旱厕底数,加大旱厕改造力度,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确保今年41户改厕任务顺利完成。卫生厕所要达到“五有”标准(有墙、有顶、有水、有电,有厕具),室外部分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二是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对已建公厕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设施完好,需改造维修的要抓紧修缮满足使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做到村内公厕日扫日清,厕所粪污及时清掏。

(四)清污淤,做到河畅水清。一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积极开展房前屋后沟渠、河塘清淤疏浚。定期对塑料杂物、漂浮物等打捞清理,杜绝生活污水乱排,防止巷道积水,做到村内无污水乱排乱流;二是加强对畜禽散养管理,采取畜进栏禽进笼、人畜分离等综合措施,防止和减少散养畜禽粪便污染;三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畜-沼-菜”“畜-沼-桑”种养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整治重点要求,理清思路,夯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多方合力,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各村(社区)按照每村至少开展一次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将活动安排部署、开展整治等资料收集存档,并上报农综站。

(二)创新载体,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典型和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开展“五美乡村”“家庭卫生”“庭院绿化”等评比活动,推行“积分制”管理,运用好“红黑榜”“流动红旗”的奖惩激励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形成“我参与我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核,健全机制。将“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单项考核。镇镇纪委、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将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对整治不力,影响县对镇年度考核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