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县市场监管局:处置投诉有质效,为民解忧办实事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973 | 公开目录: |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04 15:00 |
内容概述 | “感谢执法大队的同志帮我解决了大问题,感谢,感谢......”消费者冯先生将一面写着“监管执法公平正义,平安建设为民解忧”的锦旗递到县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两名干部手中。 |
“感谢执法大队的同志帮我解决了大问题,感谢,感谢......”消费者冯先生将一面写着“监管执法公平正义,平安建设为民解忧”的锦旗递到县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两名干部手中。
2022年10月25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一起市12345转办投诉,消费者冯先生投诉称,2022年5月,其在石泉县某汽贸店内花费22.57万元购买了一辆CT5车型的凯迪拉克汽车,购买时,该店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冯先生车辆是2022款,并按照2022款进行收费。2022年10月初,冯先生前往安康市高新示范区凯迪拉克4S店做汽车保养,店内工作人员告知冯先生,他购买的车辆为2021款,并非2022款。冯先生认为石泉县某汽贸店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石泉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投诉处置任务后,立即联系该汽贸店进行调查核实,店主因工作疏忽未仔细验车,导致消费者误购。经调解,石泉县某汽贸店与冯先生达成协议,同意向消费者冯先生赔偿5.2万元整购车损失费,2022年10月31日已履行协议。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执法办案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以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为抓手,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守执法办案“3个3”工作原则,通过“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单子转办、一个体系督办”机制确保各类投诉举报规范办理,建立健全“局、队、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注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技能和水平,有力推动投诉举报处置显质效,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投诉举报576件,已办结517件,查办诉转案41件,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