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2-01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2〕4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02 10:00
内容概述 为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安全稳定大局,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

为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安全稳定大局,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党的二十大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充分准备,在举措上要及早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巡查,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一)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要从严监管地下开采矿山和采石场安全检查和监控;督促危化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企业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的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运输活动、严密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盲目加班加点,特别是要防止因施工人员过度疲劳引发的安全问题。凡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责任单位:应急办、迎丰派出所)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监督检查到位,盯紧烟花爆竹的安全,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应急办)

(三)加大道路安全管理力度。镇交警中队要认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情况,加强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对各类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迎丰交警中队)

(四)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秋冬季节是火灾易发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做好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宾馆、饭店、商超、医院、娱乐场所、毛绒玩具厂、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关键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野外用火殃及群众的安全。各村(社区)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狠抓林区火源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社保站、农综站)

(五)切实做好校园安全。要常态化开展校园内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学生开展用电、用火、防溺水、乘车等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不稳定线索摸排处置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小商店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速等违章行为,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责任单位:迎丰九年制学校、社治办、迎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六)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秋季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社保站、民政办)

(七)做好防汛防滑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镇遭受严重干旱,进入9月份以后将会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各村(社区)坚决不能麻痹大意,要高度防汛防滑工作,夯实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人员工作责任,加大监测频次,提高地灾点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密切关注居住在土木结构房屋以及房屋边坡较高、挡护不到位的群众,在雨情出现后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转移撤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责任单位: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三、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