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lyj/2022-0074 公开日期: 2022-10-22 14:23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巩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成果,县林业局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乱捕乱猎”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乱捕乱猎”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巩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成果,县林业局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乱捕乱猎”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秦岭地区“乱捕乱猎”问题,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手段、最严谨的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巩固我县秦岭区域“乱捕乱猎”问题整治成果,切实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清查整治,加强源头防范。县林业局督促指导各镇要建立由镇村干部、村级林长、护林员等共同参与的清查队伍,深入辖区内重点林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重点地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除猎套、猎夹、电锚、粘网等各类非法捕猎工具,从源头上防范打击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坚持打防并举,严惩违法犯罪。坚持以打促防,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县林业执法大队要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办理要求,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林业局成立“乱捕乱猎”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各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林长制实施方案推行,列入年度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评,精心组织行动,强化工作落实。

(二)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悬挂标语、张贴通告、发放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林区群众普及有关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用猎捕工具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宣传发动农户主动拆除、上交狩猎工具,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展示打击成果,以案说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拒食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部门协作。县林业局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判,畅通联勤联动、信息交流、案件移送、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保护工作合力,有效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五)及时信息上报。各镇要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成果统计和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于每月25日上报,活动开展总结于12月30日报县林业执法大队。

石泉县林业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