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rfz/2022-005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2〕7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24 10:28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石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五年(2021-2025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

现将《饶峰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4日

饶峰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石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五年(2021-2025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和创建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健全“户入桶、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速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全面开展“三边”“三口”垃圾清理、死角治理,突出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作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合理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工作方案,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对垃圾处理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申报及建设做出统筹安排,确保村内各类垃圾分类妥善处置,严防垃圾乱堆乱放乱扔,建设清洁村庄。

(二)积极开展源头分类减量与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就地减量处理。引导农户参与垃圾分类,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无机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的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三)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统筹镇村两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按照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目标,交通便利、便于作业的原则,优化垃圾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频次,从而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

(四)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按照垃圾生产量,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点,合理配置收集转运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

(五)认真落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销号工作。坚持分类整治、分类施策、分工负责,对反馈的卫星图斑问题及时整治销号,对可降解的农业生产废弃物,要抓好整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对非法倾倒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要加大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杜绝建筑及固体废弃物“上山下乡”,杜决发生垃圾污染转移现象。

(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落实镇村两级监管责任,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稳定保洁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保洁、收运工具,加大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力度,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完善常态化村庄清扫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生态环境所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农村保洁长效机制等;镇农综站负责抓好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以及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生态环境所要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备到位;镇财政所要提高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资金支付效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镇宣传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标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群众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扬优秀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由镇生态环境所牵头,定期对各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开展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并在全镇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反馈的问题开展督导“回头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