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akssthjjsqfj/2022-0041 | 公开日期: | 2022-10-31 16:10 |
来源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石泉固废物处理厂正在生产加工河道里挖出的砂石,加工区及堆料处无环保防尘措施。
二、整改目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整改措施:
1、采取措施进行扬尘控制。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治污设施,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五、完成情况: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厂区建设彩钢围挡约500米,做到场内围挡全覆盖。
2、加工区(成品料堆放场)及堆料处(原料堆放场)建设半封闭大棚2个,物料入棚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3、项目于2022年3月24日取得陕西泰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石泉杨柳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境问题整改完毕,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