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2-0450 公开日期: 2022-09-15 14:28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2〕14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42万元,专项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项目。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卫健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2〕14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42万元,专项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项目。

此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

请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