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2-0448 公开日期: 2022-08-29 14:27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13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117万元,年终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安财社〔2022〕13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117万元,年终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此次下拨的经费专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补助支出。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