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czxj/2022-0046 公开日期: 2022-09-29 17:10
来源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概述 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讨论稿)》以及安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 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部门:

《石泉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方案》已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印发,请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石泉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方案

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讨论稿)》以及安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农村防汛抗旱及保障供水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力度,推进新阶段农村防汛抗旱及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全县重点帮扶村为重点,推进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设施提档升级,从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逐步从有水吃提升到吃好水。到2025年,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基本完善,水旱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完善农村防汛抗旱设施,构建防汛抗旱减灾体系,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通过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供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减灾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构建灾损可控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加快补齐防汛抗旱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短板,加大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的争取和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保障全县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保证

在突发状况下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最大限度改善群众在旱灾来临时的用水条件。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处,通过建设堰塘、抽水站等应急水源工程,提升旱情下的水源保障。

2.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对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千米的流域,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对县境内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千米的汉江、子午河,规划实施重要支流治理项目2处,分别为:汉江石泉县城关镇杨柳防护区右岸综合治理项目、子午河石泉县两河镇再生资源产业园防洪工程建设。通过对建设堤防、护岸等方式,提升项目区防洪保安能力。

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千米

的流域,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重点针对池河、饶峰河、汶水河、富水河等河流进行集中整治。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6处,通过综合治理河道,新建堤防、护岸等措施,提升项目区防洪标准,减轻项目区洪涝灾害,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项目区各类产业的发展以及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

4.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对流域面积在20~200平方千米的流域,大力推进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大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通过修建堤防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补齐山洪灾害防御设施短板,确保山洪沟道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当地农业生产、产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提供保障。

5.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水平,采取维修养护、除险加固、信息化改造等措施解决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病险问题,保证持续发挥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四五期间规划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1个,通过对我县西沙河、银杏湖、金盆、堡子、红花沟等5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以提升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6.农村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逐步开展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社会服务,实现水、雨、工情的信息共享,为水旱灾害防治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信息。十四五期间规划农村水雨情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4个,通过建设简易雨量站、水位站、自动雨水情监测站、河道视频站等措施,提升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二)加强供水保障能力建设

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新建、改造、联网、并网和维修养护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及(千人以上)骨干水厂建设;在人口相对分散区域,重点推进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实现布局合理、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的供水安全保障目标。

1.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及其他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补齐城乡供水水源配置短板,保障在突发状况下居民用水安全稳定,最大限度改善群众安全饮水条件。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重点水源工程1处,通过建设青山沟水库,进一步提升我县水资源配置能力。

2.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对全县符合千吨万人以上供水条件的地区,谋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过城镇规模化水厂向周边符合条件的村庄延伸管网供水,以扩大水厂供水覆盖范围。十四五期间规划在城关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处,通过新建成的县城水厂向县城周边符合条件的村庄延伸管网供水,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3.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着力开展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规模化供水工程改造,采取老旧水厂改扩建、水厂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10处,计划对池河、饶峰等10个集镇水厂进行改扩建及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

4.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加快农村千人以下小型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对农村老旧供水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切实消除小型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供水风险隐患。十四五期间规划以镇为单位,打捆实施11个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工程,以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供水保障能力。

5.完善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落实好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进一步健全创新管护机制,做好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建立应急抢修机制,保障农村稳定供水,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同时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监测机制,加大问题排查力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保持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6.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按照“公平负担、促进节约、补偿成本、保障运行”的原则,结合各供水工程“不同水源、不同管网、不同供水方式”,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分类、分片区合理确定基本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等手段,强化农村居民用水缴费意识,提高节水理念,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

7.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在实施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水源地保护。对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对水源地采取安装防护围栏、标志牌等措施进行水源地保护。同时,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频次、取样数量要求,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全覆盖开展水质检测化验工作,对农村饮用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立即开展整改,确保全县农村地区供水水质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国网石泉县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石泉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防汛抗旱工程、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防汛抗旱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负责各类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防汛抗旱、农村供水工程等项目的批复立项;负责指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开展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防汛抗旱、农村供水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及水质检测、工程日常运行补助资金的筹集。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统筹衔接资金的分配,用于支持农村各类防汛抗旱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防汛抗旱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督办各镇、各部门应对水旱灾害、水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水旱灾害、水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信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把好水源保护区种、养项目审批关,做好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和预防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农村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对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的指导和供水工程卫生安全的巡查监督;负责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及供水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以及防护隔离措施的落实;督促指导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各类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或购买劳动服务岗位用于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农村防汛抗旱设施、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及危害用水安全、防洪安全等违法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保障农村防汛抗旱、农村供水工程等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

县交通局负责预防水源保护区运输船只对水体造成污染。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管理水源保护区涉药、涉医、餐饮等项目的审批和监管。

国网石泉县供电公司负责为农村水利工程运行提供电力保障,执行相关电价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农村防汛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设施设备、农村供水工程的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好各类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排查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县水利局商县财政局共同加大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各类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县级财政加大对农村防汛抗旱、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资金的支持力度,将农村防汛抗旱、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到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建设中来,确保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巩固衔接办要将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各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安排,定期调度,按季度统计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