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森林的瑰宝、活着的化石、不可复制的文物,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绿色遗产。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联合住建、林业部门采取有力举措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绿色古董”,守护好“绿色乡愁”,助力乡村振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组建专班推进。县公安局、住建局、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石泉县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阶段、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组建了由三部门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的工作专班,抽调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技术干部共8名精干力量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由科级领导带队分片实施,务求整治成效。
全面摸清底数。县住建、林业部门采取查阅全县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等方式,摸清全县经县级普查、市级认定、省级备案的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和具体位置,逐棵建立管护台账,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掌握翔实资料,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强化保护措施。各工作组逐一深入现场对古树名木 “把脉会诊”, 按照“一村一策、一树一方案”的原则,筹措10余万元保护经费,采取清理杂物、修剪病枝、防治病虫、修补复壮、支撑加固、设置围栏、悬挂标牌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疗”。
严惩违法犯罪。通过现场查看、深入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联合住建、林业主管部门,实行“一案一组、不破不撤”原则,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让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