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656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20:26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石泉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了《石泉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一、制定背景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石泉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了《石泉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做好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2021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灾责任人等5部分。
(一)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2021年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责任事故。2022年汛前排查后,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0处,分布在全县11个镇。其中滑坡239处、崩塌4处、泥石流7处。共威胁939户3029人,4248间房屋的安全。
(二)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1)重点防范期。5-10月是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月、7月和9月、10月降水量偏多,必须加强防范。(2)重点防范对象。一是30人以上的14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2021年排查时处于极不稳定的3处隐患点。二是宁石高速公路石泉段施工场地边坡、弃渣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G541、G210、G316沿线边坡、各采石场开采面、各旅游景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三)地质灾害主要防治工作。一是落实“三查”制度。二是科学编制“两案”。三是完善“人防+技防”监测和预警。四是开展宣传培训演练。五是源头防范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六是高质量完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建设。
(四)地质灾害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落细防治措施。二是加强值守,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三是强化督导,确保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灾责任人 。14处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情况、防御措施、监测、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四、涉及范围 全县2022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执行标准 本方案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内容要求制定。
六、注意事项 本方案为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指引,全县各相关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明确责任、夯实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与《石泉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不同之处在于:1、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2、高质量完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建设任务。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406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