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2-09-29 10:36
来源 池河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现将《池河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及驻池各单位:

现将《池河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池河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防灭火的应急工作。 

指   挥   长:段昌明  镇政府镇长

责任副指挥长:尹 丰  镇政府分管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各村林长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党政办、应急办、社治办、财政所、民政所、池河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属13个行政村及集镇社区、西苑社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全川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扑救组、医疗救助组、财务管理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灭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防灭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灭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职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防火办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电话号码:6612091,值班电话:6611324。(责任领导:尹丰;责任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指挥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由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工作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尹丰;责任单位:各村)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责任领导:徐伟;责任办公室:乡村振兴办)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救灾物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社治办工作人员及各村治安协管员组成。(责任领导:朱新华;责任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社治办、综合执法办、池河派出所、各村)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受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收工作。(责任领导:刘淼;责任办公室:民政办)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扑救组由各村林长负责,由各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尹丰;责任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消防站及各村)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张晓波;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责任领导:杜小莹;责任办公室:财政所)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各村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群众会、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制度。各村(社区)要认真执行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许可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要实行常年性巡山执勤。村级林长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村、村组等每年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管辖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严格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监管;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明确区域,责任到人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划分十三大片区,各片区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防火工作无死角,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第一片区:五爱村。工作责任组长由池河镇省级重点示范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陈武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二片区:明星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淼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三片区:合心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镇人武部部长徐华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四片区:新兴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徐伟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五片区:双营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镇人武部部长徐华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六片区:新棉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徐萌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七片区:谭家湾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侯佑华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八片区:顺风村。工作责任组长由副镇长尹丰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九片区:力建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辉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十片区:良田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辉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十一片区:双红村。工作责任组长由副镇长杜小莹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十二片区:柏安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涛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十三片区:合一村。工作责任组长由副镇长尹丰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级林长、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六、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所在村或镇防火办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长时间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将救援物资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锄头、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县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走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所报告。

九、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灾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县森林公安分局或池河派出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3.善后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各村(社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