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tyjrswj-GK-2022-001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14:46 |
来源 |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发改成本〔2022〕494号)文件精神,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7月份每人发放30元价格临时补贴,结合各镇上报的2022年7月优抚对象变化情况,现将2022年7月物价临时补贴予以发放。共计1094人,发放资金共计32820元。此款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请各镇3个工作日内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便于我局及时发放资金。同时请各镇以优抚对象户籍所在镇、村为单位按月进行公示,及时反馈公示信息。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发改成本〔2022〕494号)文件精神,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7月份每人发放30元价格临时补贴,结合各镇上报的2022年7月优抚对象变化情况,现将2022年7月物价临时补贴予以发放。共计1094人,发放资金共计32820元。此款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请各镇3个工作日内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便于我局及时发放资金。同时请各镇以优抚对象户籍所在镇、村为单位按月进行公示,及时反馈公示信息。
附件:石泉县2022年度重点优抚对象7月价格临时补贴统计表.xlsx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