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2-0065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09:02 |
来源 |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 ||
内容概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2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2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 年10月11日
序号 |
权利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 |
(被继承人) |
1 |
孙富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泉县城关镇向阳三组向阳粮站院内 |
610922 100259GB00055 |
107.77 |
孙代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