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whhlygdj/2022-0103 公开日期: 2022-10-10 16:41
来源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内容概述 石泉二十四节气主题研学之旅2022年10—12月研学活动策划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18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石泉二十四节气主题研学之旅2022年10—12月研学活动策划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石泉二十四节气主题研学之旅2022年10—12月研学活动策划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18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石泉二十四节气主题研学之旅2022年10—12月研学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ZTP2022—SQ09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长安小区9号楼

联系人:谢丽

联系方式:0915-6311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

联系人:马祥涛

联系方式:0915-3200100

五、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石泉二十四节气主题研学之旅2022年10—12月研学活动策划服务项目,详情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298000.00元

服务期限:90天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法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13号楼1102室)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会议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18日15:00 前

2、谈判会议时间:2022 年10月18 日15:00

3、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00100

2、开户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497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