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tjggjswzjsqfj/2022-0007 | 公开日期: | 2022-08-09 10:13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陕税发〔2022〕50号)的要求,决定从2022年8月10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窗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陕税发〔2022〕50号)的要求,决定从2022年8月10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窗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申请流程:申办人可到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大厅现场取号,在不动产窗口等待叫号办理;预约人员在预约时间段内直接到“不动产一窗受理业务”窗口办理。
二、现场申办指引:买卖双方到齐现场,准备好以下资料: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完税材料,不动产初始登记单等,待工作人员检查审核材料后可办理。
三、业务办理流程:通过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统一录入后,由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将税务部门所需要的资料在“互联网+智能办税系统”录入并推送至税务征管系统,税务部门并行办理税收业务,征收契税等税费,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缴款方式,税费业务可现场及时办结。纳税人完税后,税收征管系统向自然资源主管不动产业务部门及时反馈完税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完税情况依法办证发证。
四、咨询电话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一窗通办”窗口:6328297
石泉县税务局不动产涉税事项咨询电话:6318366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