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279 | 发布日期: | 2022-10-04 14:45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2020年担任石泉县司法局池河司法所长以来,扎根基层、认真负责,着力于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主动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努力做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贴心人。 |
张彦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3岁。2020年担任石泉县司法局池河司法所长以来,扎根基层、认真负责,着力于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主动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努力做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贴心人。
坚持法律服务普惠群众
牵头完善了池河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规范、制度标志、服务流程,加强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工作指导,“少跑路、不跑路、一次办”的承诺真正落到了实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普惠性、贴心性。在接待群众中,设身处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出具法律意见、帮助填制各类申请表格,近三年来为群众代办、协办法律援助100余件、公证40余件。2022年,代办、协办法律援助30余件、公证20余件,其中遗产继承公证金额达160万元。
坚持人民调解为了群众
带领全所同志积极发挥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三调联动中的作用,推动“司法力、道德力、行政力”的“三力联调”模式在池河镇落地生根、纵深发展。经常深入村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摸清村情村貌,了解事态原委,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各类矛盾纠纷尽力就地化解。联合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池河镇党委、镇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发挥司法所在“三会一包”“三到位一处理”制度机制中的作用。近三年来,所在的池河司法所指导协助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500余件,协议达成赔偿金额300余万元,预防民转刑10余件。2022年受理登记矛盾纠纷120余件,成功化解100余件,为群众争取相关赔偿金达100余万元。
坚持法治宣传面向群众
积极协助池河镇党委、镇政府落实普法责任制,高质量通过省市“七五”普法验收,西苑社区被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市级先进单位。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协助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方案,协助选任、培训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10余次。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每学期至少2次到池河中学、池河小学、幼儿园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调处校园纠纷、宣讲未成年人“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推进“典”亮生活、法润石泉民法典“六进”活动,2022年以来牵头在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开展各类宣讲宣传、专题讲座30余次。
坚持矫正帮教依靠群众
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特别是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坚持信息核查到位、走访回访到位、衔接责任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教育帮扶到位,在审前评估中,多方调查、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严明纪律,受委托开展的20余件审前评估无一件发生差错;在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中,采取分类矫正、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走访调查、动态跟踪等多方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顺利回归社会,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释放前信息对接、重点对象走访排查、一般对象动态回访、困难对象救助帮扶、多种形式教育帮教等“五项措施”落实和风险防范,做到了底子清、责任明、知去向、无异常。
有汗水就有收获,在县司法局和池河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张彦军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该所于2021年4月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六好司法所”“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于2021年10月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